以前村子还未拆迁的时候,我们家和叔叔家是联建房,共用着一个门牌号,而这个门牌号是贴在叔叔家的大门上的。
本来那时是可以弄一个单独的门牌号的,但是老头认为门牌没什么用,而且还要交钱,就不要了。后来等用到的时候,就不能再弄了,所以我也是郁闷的很。
开始在网上购物之后,有些快递员懒一点的,会直接把快递放在我叔叔家里。
而我家和叔叔家关系又不是很和睦的,所以去他家拿回快递会有些尴尬。
为了避免这种尴尬,我在收货地址上标明“必须本人亲自签收”。标了之后,虽然还有个别快递员不听,但总体来说好了很多。
习惯了这样之后,村子拆迁我们搬到别的住处去住,改地址时也还一直留着“必须本人亲自签收”。
但这样子的话,虽然快递不容易送错地方,但有时也会有一些不便的。
比如,上个周末,我有一个快递到了。快递员给我打电话,因为家里楼下门白天都开着,我让快递员直接放在里面。
然而快递员说,你在不在家里,因为这个快递写着要“必须本人签收”,所以需要你自己来拿。
于是,我就只好自己去拿了。
拿快递的时候,快递员让我签字,并且调侃我,买了什么东西这么重要,非得本人亲自签收?
签字之后,还拍了照片存档,才把快递交给我。
虽然大部分的快递员也基本都无视“必须本人签收”,会直接放在家里。但偶尔还是会有一些快递员比较认真,不是本人不给的。
而如果那时候,你不在家里,或者在家里但又不想下去拿,就会感觉比较麻烦。但又不能怪快递员,因为这是你自己要求的。
但总的来说,还是好处要多一些,就是不容易送错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