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10点多,一位搞房产中介的朋友打电话来,说有一套适合我们的房子,让我带上两个老人一起去看看。
他说房子很不错的,下午会有另一个客户要看,相中就会直接签合同。因为和我是朋友嘛,所以先通知我去看。
嗯,做生意的人这张嘴,是抹了蜜似的,是只能信一半的。
我打电话给老头,他刚好有事去了别的地方。跟他说了情况,他让我先去看,到时拍些照片给他看就好。
房子所在的小区,倒正是我想要的那个位置,不过我想起老头上次说他前几天去这个小区看过一套15楼的房子,并不满意。
于是为了防止白跑一趟,我先问了下朋友房子在几楼,如果是15楼的话,可能就是老头所说的那一套了。
然后朋友说是16楼,那么我就拉上老妈一起去看了下。
在房子里大致的看了看,我们所要求的标准配置是达到了,三个房间两个卫生间,价格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。
但说实话,对于里面的套型布局并不是很满意。主要是几个房间都是挨在一起,感觉不太方便。
不过转念一想,套房基本也就这个样了,即使分隔开来,又能隔多远?
所以,我是无所谓了,如果老妈同意的话,就定下来也行。
不过,老妈也不太满意,她说客厅还可以,但某个房间里光线太暗。
我拍了几张照片发给老头,然后和他视频通话了一下。他一看,就说这套房子就是他之前所看过的那套。
既然是这样的话,那就没有必要多说了,马上结束了这次看房。
主要还是得怪老头,如果不是他把16楼错记为15楼,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去看了。因为在看之前已经被他否定了,我们再看又有何意义?
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老妈是有收获的,因为她这次的看房经历,可以作为一次谈资。
我估计下午她就已经去和隔壁的几位婶婶大妈们谈论这个事情了,哈哈!